三维电热消息 郊区县燃煤锅炉补助标准增加到每蒸吨13万元
为鼓励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,北京市财政局、市环保局提高了补助标准。2002年制定的《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蒸吨补助5.5万元、20蒸吨以上的补助10万元,在此基础上,2014年进一步加大了力度,将郊区县燃煤锅炉补助标准统一增加到每蒸吨13万元。另一方面,市发展改革委出台《关于调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》(京发改〔2014〕1576号),扩大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固定资产支持范围,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按照原规模改造工程建设投资30%比例安排补助资金。这些政策措施,有力推进了燃煤锅炉“煤改气”任务的落实。
“煤改电”补贴城乡统一 供热季低谷时段每度电只需1毛钱
从2015年开始,“煤改电”补贴政策将扩大到农村地区,农村地区的煤改电也将享受与城区一样的补贴标准,由市、区县两级财政各补贴0.1元/千瓦时,这样,农村“煤改电”居民冬季夜间用电的电价也将是0.1元/千瓦时。
此外,农村地区的峰谷电价优惠时段也将统一。农村“煤改电”用户享受谷段电价优惠的时间与城区“煤改电”用户相统一,即谷段由现在的22:00至次日6:00调整为21:00至次日6:00。